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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13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管理办法(试行)》和《新闻传播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综合考核工作方案。
 
  一、综合考核对象
 
  新闻传播学院根据博士生报名材料审查及评价结果,按照计划招生人数的300%,择优确定了综合考核入围名单。未进入综合考核名单的考生终止申请考核程序。
 
 
  二、综合考核阶段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验证)及复印件留存(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信息登记表》,此表为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并填写,申请人须在相应栏目手写签字确认。
 
  3.报名时所提供的两份专家推荐信原件(推荐专家签名处须为手写签名)。
 
  4.本科阶段和硕士阶段的学位证及学历证书原件(现场验证),复印件留存。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现场验证),复印件(首页,信息页及注册页)留存。
 
  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另需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5.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相关部门公章。成绩单如果是档案中的复印件,请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现场验证)及复印件留存。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初稿或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字数不少于3000字)。
 
  8.《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博士申请考核申报材料科研情况一览表》。
 
  9.代表作:提供1-3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代表个人最高研究水平的学术成果(非硕士毕业论文,包括已发表或未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会议论文等原创性研究成果)。
 
  10.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设想和研究计划(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未来研究构想等)。
 
  11.《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印章,表格见附件。
 
  12.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
 
  上述1-12项纸质版材料请于4月24日报到时提交,相关材料需存档备案,不予退回,请考生知悉。
 
  13.考生个人自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科研能力和经历、博士研究生期间学习研究规划,2000字左右,模板见附件。
 
  第13项材料请于4月18日上午9:00前提交电子版至xwxy@cass.org.cn邮箱中,邮件主题及文档命名格式为“考生姓名+个人自述”。
 
  三、综合考核的内容与方式
 
  综合考核采取线下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包含对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三方面的考查。
 
  1.专业笔试
 
  笔试科目名称:《新闻传播理论与实务》
 
  (满分100分,60分及格。答题时间180分钟。)
 
  时间:4月24日上午9:00-12:00(北京时间)
 
  2.英语面试
 
  考核申请人的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
 
  (总分50分,30分合格。考生面试顺序随机排序,每位考生时长不少于5分钟。)
 
  时间:4月24日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3.综合素质面试
 
  全面考查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参考申请人申请材料,测评其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质。
 
  (总分150分,90分合格。考生面试顺序随机排序,每位考生时长不少于15分钟。)
 
  时间:4月25日9:00-17:00(北京时间)
 
  4.综合考核线下笔试面试地点
 
  地点: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东里9号国家方志馆二层新闻所
 
  联系电话:010-87791662
 
  联系人:王老师
 
  5.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3)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遵守考场规则各项要求。每场考试前,考生应将手机关闭,并按监考人员指令集中存放。考试开始后,如发现考生携带手机,无论开机与否,均按考试违规进行处理。
 
  (4)考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监督。
 
  6.综合考核成绩核定
 
  综合考核总成绩为综合考核各项成绩之和,总分300分,各分项全部合格并且总分达到180分及以上者综合考核合格。综合考核成绩(包括分项成绩和总成绩)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申请人提交《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印章,见附件),以供学院全面审查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四、推荐拟录取名单确定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排序,考虑申请人材料审查结果、政审和体检等情况做出综合判断,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学院拟推荐录取名单确定后,申请人按要求自行前往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报告邮寄至新闻传播学院。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院将推荐拟录取名单及申请人的申请、考核材料报招生办公室进行录取检查。招生办公室检查通过后汇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内,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由学校统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确定录取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无法按期转入档案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招生信息公布渠道和联系方式
 
  公布渠道:新闻传播学院网站http://xinwen.cssn.cn/xwx
 
  联系电话:010-87791662
 
  电子邮箱:xwxy@cass.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东里9号国家方志馆2层新闻传播学院
 
  邮政编码:100021
 
  六、违规处理
 
  考生须诚信应试。请提前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国家考试的条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和报考院系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考生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监督和复议
 
  综合考核工作在新闻传播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小组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考生对综合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本学院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进行申诉。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咨询电话:010-87791662。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和监督电话:010-81360224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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